青田石“彰厥有常”章 故宫博物院

  青田石“彰厥有常”章,清,桂馥篆刻,通高10.2厘米,印面边长4.1厘米。   印青田石质,方形,素面侧款。印文篆体,白文,右上起顺读“彰厥有常”四字。边款行书体阴刻“嘉庆癸卯小春初吉,未谷摹秦人缪篆印于吉祥草堂”。   此印文内容取自《书·皋陶谟》中“彰厥有常”,“彰”即“彰明”,“厥”可释为“其”字,“有常”意为“有恒”,此四字即为经常予以表彰之意。印面虽较秦汉印大出许多,但布局、篆刻不失汉铸白文印的法度。典出《尚书·虞书·皋陶谟》:“皋陶曰:‘宽而栗,柔而立,愿而恭,乱而敬,扰而毅,直而温,简而廉,刚而塞,强而义。彰厥有常,吉哉!’” 彰:显明。厥:其。有:语气助词。常:规律,特征。其意为:贤者有“九德”,君主要明察和掌握九德的特征,并以此为标准择人任官,则是为政的良策。  桂馥(1736—1805年),字未谷,一字冬卉,号雩门,曲阜(今山东曲阜)人。清乾隆五十五年(1790年)进士,授云南永平县知县。博涉群书,尤潜心于小学,精通声义,精于碑版鉴赏。书法最工隶书,在清代中后期有一定影响。著《说文义证》、《晚学集》。《清史稿》有传。  印身侧面无雕琢,平面施刻印款或无款。              阴刻:将图像、文字以凹陷形式雕刻。  桂馥将汉魏系统的印文篆书统称缪篆,并编其文为《缪篆分韵》。又,两汉之间王莽时将文字书体定为“古文、奇字、篆书、左书、缪篆、鸟虫书”,即“六书”,缪篆专指其中一种屈曲缠绕的印文书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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