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,高86.5厘米,边长100厘米。 桌面方正平直,桌面四边沿为冰盘沿线脚,下有束腰,壸门式牙条,牙条与腿足结合处浮雕卷草纹。两侧腿间装双横枨。四腿足展腿式,上端为拱肩三弯腿外翻马蹄,下端为活动式圆形腿,可以拆分,此方桌整体造型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炕桌下端又接出四条圆材桌腿,饶有趣味。“展腿”是明式家具的常见做法,多可开合,后来演变成为一种装饰手法,采用一木连作,但仍保留两层足的形式。 此桌造型大方庄重,线条简练,有装饰但不失其自然。桌面侧沿常见的线角装饰,从侧面看通常为圆弧形边下出短直线边。束腰,明清家具部件名称。原是须弥座上枭与下枭之间的部分,在家具上指面框和牙条之间缩进的部。束腰是我国传统家具造型的典型式样之一。宫内小巷道称壸(音捆),此处为家具术语之一。通常在横牙正中开一尖口,再向两侧曲线延伸与竖向牙条相交,此种作法称为劵口;如果牙条四面相交,则每面正中均开尖口,此种作法称为圈口;如果只有一面横牙条作出壸门装饰,则称为壸门牙子。很多家具在立木与横木的支架交角处多运用形式不同的牙子来装饰。这种牙子中长而直的称为牙条。在平面上雕出凸起的纹饰或物象的一种雕塑。按凸起高度的不同,可分为高浮雕、深浮雕、浅浮雕等,也有几种雕刻技法结合使用的形式,多见于高精繁杂的雕刻作品。 瓷器纹饰,又称卷叶纹或卷枝纹,宜于作各种器物的辅助纹饰。 17、18世纪传入中国的一种装饰花纹。俗称西蕃莲,如果没有花朵,则称为卷草。家具腿间用于连接两腿的横向构件。一木连作两层腿,或短腿下另接活腿以增加高度的作法俗称“展腿”。有束腰的家具腿上端由于束腰缩进而形成的肩膀称为“拱肩”。明式家具腿足最常见的形式之一。其腿部从束腰处向外膨出,然后内收,至下端又向外兜转,形成三道弯,以形取名,故名三弯腿。明清家具的腿足装饰,足端向外翻的称“外翻马蹄”,向里翻称“内翻马蹄”。在炕上使用的矮形桌案。此种家具形体不大,且四足较低,故又称矮桌。一般指断面为圆形的木料。主要构件断面为圆形的家具常称以圆材制作。在家具制作中,家具的两部分不用两块木料拼接,而用一块木料制作,称“一木连作”。展腿式桌的腿上部已做出腿足,而在下部又延伸出圆形腿足,故曰“两层足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