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件青铜壶长颈鼓腹,腹部最大径偏下,双兽耳衔环,圈足。双耳上饰扁角龙首,垂环饰重环纹;颈部有波带纹和窃曲纹,腹饰两重波带纹,足饰夔纹。颈部内壁有铭文19行共142字,记叙了齐侯的女儿洹子孟姜家里有丧事,齐侯自愿服丧,但是有些不合当时的礼制,所以他派人到王都,通过管理礼制的大宗伯向周天子请示,得到许可。齐侯服丧,要求齐国民众在服丧期间不许有娱乐活动。齐国是周初分封诸侯中地位最显要的异姓大国。齐地原为东夷之地,姜太公封于齐以后,“因其俗,简其礼”,大大简化了周朝制定的君臣之礼,以适应东夷地区的习俗。
对壶铭的考释,清末孙诒让考证此器为田洹子之妻孟姜丧终时所作,是春秋晚期的器物,这种观点得到郭沫若、杨树达等先生的支持。李学勤先生通过对器型、铭文和史料的对照分析,提出此壶的作器者为齐襄公,年代定在公元前694年,属于春秋早期的器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