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乾隆(公元1736—1795年);通高14.7厘米,口径7.6厘米,底径6.7厘米
白玉,带盖,花蕊形盖钮,盖面刻花瓣纹。壶体 一侧雕兽吞式流,流两侧刻飞翼状翅,紧贴于壶上腹 及肩部。壶体另一侧雕卷云状把柄。三足。明曹昭 《格古要论》记载:“凡看器物,白色为上……白玉其 色酥者最贵。”古代论玉,以白玉为上,而又以色白 纯净的羊脂白玉为和田玉之冠。此器玉质白润纯净, 采用掏膛、镂雕、浮雕和阴刻技法,抛光精良。壶体 造型美观,琢制圆润流畅,纹饰精美工巧,有很高的 艺术价值。此器原为清宫旧藏,具有乾隆时期宫廷制 玉特征,代表乾隆时期宫廷琢玉水平。